酒文化源远流长,喝酒可以增进情谊,促成合作,是人们表达感情的一种重要方式,如果这种感情的促进、情感的表达以触犯法律为代价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近日,克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黄龙(化名)酒驾两次的案件。
1月15日上午,黄龙独自在家喝闷酒,打算下午去县里告状。下午1点半左右,黄龙在告状之后想想觉得气不过,就开车堵在了县政府门口,为了壮胆,又喝了一瓶啤酒。这时黄龙被警察抓住了,经鉴定:黄龙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.6mg/100ml。
让人没想到的是,在办理取保不到三个月后,黄龙再一次因酒驾被拘留。2014年4月3日,黄龙的朋友借了一辆车出门,叫黄龙帮其开车。办完事情之后,黄龙不但没有吸取上次的教训,反而抱着侥幸心理,在与朋友一起喝了半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后继续开车。没想到,晚上九点左右,其驾车在十字街被克东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抓获。经检查黄龙的驾驶证已到期未检作废,当日黄龙静脉血乙醇含量为120.2mg/100ml。
克山县人民法院判处黄龙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两千元。
近年来,危险驾驶一直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。媒体报道全国数起由于醉酒驾驶引发的惨案,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,希望广大的司机朋友可以以本案为戒,车酒分离,对自己、对他人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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